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梁丘据死,景公召晏子而告之曰:“据忠且爱我。我欲丰厚其葬,高大其垄。”晏子曰:“敢问据之忠且爱于君者,可得闻乎?”公曰:“吾有喜于玩好,有司未能我具也,则据以其所有共我,是以知其忠也。每有风雨,暮夜求,必存吾,是以知其爱也。”晏子曰:“婴对,则为罪;不对,则无以事君,敢不对乎!婴闻之,臣专其君,谓之不忠;子专其父,谓之不孝。事君之道,导亲于父兄,有礼于群臣,有惠于百姓,有信于诸侯,谓之忠。为子之道,以钟爱其兄弟,旅行于诸父,慈惠于众子,诚信于朋友,谓之孝。今四封之民,皆君之臣也,而维据尽力以爱君,何爱者之少邪?四封之货,皆君之有也,而维据也以其私财忠于君,何忠之寡邪?据之防塞群臣,拥蔽君,无乃甚乎?”公曰:善哉!微子,寡人不知据之至于是也。”遂罢为垄之役,废厚葬之令,令有司据法而责,群臣过而谏。故官无废法,臣无隐忠,而百姓大说。
梁丘据谓晏子曰:“吾至死不及夫子矣。”晏子曰:“婴闻之:为者常成,行者常至。婴非有异与人也,常为而不置,常行而不休者。故难及也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