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遥买杖

 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
 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
注释
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
逾年:第二年.
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
至:到

数:几

是:这

适:正好,恰好

为:被

验:检验
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
实:确实

通:押送到。

败:败露。
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
沈括(宋代)
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号梦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(今浙江杭州)人,汉族。北宋科学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进士,后任翰林学士。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《梦溪笔谈》。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质学、气象学、地理学、农学和医学、工程师、外交家。 ►诗词4首

其它诗句

晏子答梁丘据

未知-佚名

  梁丘据死,景公召晏子而告之曰:“据忠且爱我。我欲丰厚其葬,高大其垄。”晏子曰:“敢问据之忠且爱于君者,可得闻乎?”公曰:“吾有喜于玩好,有司未能我具也,则据以其所有共我,是以知其忠也。每有风雨,暮夜求,必存吾,是以知其爱也。”晏子曰:“婴对,则为罪;不对,则无以事君,敢不对乎!婴闻之,臣专其君,谓之不忠;子专其父,谓之不孝。事君之道,导亲于父兄,有礼于群臣,有惠于百姓,有信于诸侯,谓之忠。为子之道,以钟爱其兄弟,旅行于诸父,慈惠于众子,诚信于朋友,谓之孝。今四封之民,皆君之臣也,而维据尽力以爱君,何爱者之少邪?四封之货,皆君之有也,而维据也以其私财忠于君,何忠之寡邪?据之防塞群臣,拥蔽君,无乃甚乎?”公曰:善哉!微子,寡人不知据之至于是也。”遂罢为垄之役,废厚葬之令,令有司据法而责,群臣过而谏。故官无废法,臣无隐忠,而百姓大说。

  梁丘据谓晏子曰:“吾至死不及夫子矣。”晏子曰:“婴闻之:为者常成,行者常至。婴非有异与人也,常为而不置,常行而不休者。故难及也?”

樵夫毁山神

未知-佚名

  康熙十五年,余姚有客山行,夜宿山神寺。夜半,有虎跪拜,作人言,乞食,神以邓樵夫许之。明晨,客伺于神祠外,果见一樵夫过之,逆谓曰:“子邓姓乎?”曰:“然。”因告以夜所闻见,戒勿往。邓曰:“吾有母,仰食于樵。一日不樵,母且饥。死生命也,吾何畏哉?”遂去不顾,客随而觇之。樵甫采樵,虎突出从竹间。樵手搏数合,持虎尾盘旋久之。虎不胜愤,乃震哮一跃,负痛遁去,樵逐而杀之。客逆劳之。樵曰:“感君高义,盍导我至庙中。”既至,大诟死虎斥神曰:“今竟如何?”遂碎其土偶。

庸医治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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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之侨献琴

  工之侨得良桐焉,斫而为琴,弦而鼓之,金声而玉应。自以为天下之美也,献之太常。使国工视之,曰:“弗古。”还之。

  工之侨以归,谋诸漆工,作断纹焉;又谋诸篆工,作古窾焉。匣而埋诸土,期年出之,抱以适市。贵人过而见之,易之以百金,献诸朝。乐官传视,皆曰:“希世之珍也。”

  工之侨闻之,叹曰:“悲哉世也!岂独一琴哉?莫不然矣!而不早图之,其与亡矣。”遂去,入于宕之山,不知其所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