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羊子妻

 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

  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,还以与妻。妻曰:“妾闻志士不饮‘盗泉’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求利,以污其行乎!”羊子大惭,乃捐金于野,而远寻师学。

  一年来归,妻跪问其故,羊子曰:“久行怀思,无它异也。”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:“此织生自蚕茧,成于机杼。一丝而累,以至于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今若断斯织也,则捐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夫子积学,当‘日知其所亡’,以就懿德;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?”羊子感其言,复还终业,遂七年不返。

 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它肉。”姑竟弃之。后盗欲有犯妻者,乃先劫其姑。妻闻,操刀而出。盗人曰:“释汝刀从我者可全,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”妻仰天而叹,举刀刎颈而死。盗亦不杀其姑。太守闻之,即捕杀贼盗,而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,号曰“贞义”。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
  河南乐羊子的妻子,已经不知道原来是姓什么的人家的女儿。

  羊子在路上行走时,曾经捡到一块别人丢失的金子,拿回家把金子给了妻子。妻子说:“我听说有志气的人不喝‘盗泉’的水,廉洁方正的人不接受‘嗟来之食’,何况是捡拾别人的失物、谋求私利来玷污自己的品德呢!”羊子听后十分惭愧,就把金子扔弃到野外,然后远出拜师求学去了。

  一年后羊子回到家中,妻子跪起身问他回来的缘故。羊子说:“出行在外久了,心中想念家人,没有别的特殊的事情。”妻子听后,就拿起刀来快步走到织机前说道:“这些丝织品都是从蚕茧中生出,又在织机上织成。 一根丝一根丝地积累起来,才达到一寸长,一寸一寸地积累,才能成丈成匹。现在如果割断这些正在织着的丝织品,那就无法成功(织出布匹),迟延荒废时光。你积累学问,就应当‘每天都学到自己不懂的东西’,以此成就自己的美德;如果中途就回来了,那同切断这丝织品又有什么不同呢?”羊子被他妻子的话感动了,重新回去修完了自己的学业,并且七年没有回来。

  这期间,有一次邻家所养的鸡误闯入乐羊子的园中,婆婆偷偷抓来杀了做菜吃。到吃饭时,乐羊子妻却对着那盘鸡流泪,不吃饭。婆婆感到奇怪,问她原因,乐羊子妻说:“我是难过家里太穷,饭桌上吃的竟然是别人家的鸡。”婆婆听了(大感惭愧),就把鸡丢弃不食。

  后来有盗贼想侵犯乐羊子妻的,就先劫持其婆姑(婆婆,丈夫母亲)。妻子听到后,拿着刀跑出来,盗贼说:“你放下刀依从我,就保全你们的性命,如果不从我,我就杀了你婆婆。”妻子仰天叹息,举起刀子就刎颈(割脖子)自杀了。盗贼也没有杀她婆婆(就逃跑了)。太守知道了这件事后,抓捕那盗贼,就赐给乐羊妻子丝绸布帛,为她举行丧礼,赐予“贞义”的称号。

注释

“河南”,汉袭秦制,地方分郡县,郡上设部。郡,相当于地一级行政区。河南郡今河南省西北部。

“还以与妻”当读作“还,以与妻”(回家后,把它交给妻子)。

“嗟来之食”在《礼记·檀弓》里本作“嗟!来食(喂,来吃吧)”,是富人叫饿肚子的人来吃饭时说的,有鄙夷饿者的味道。

“污其行”,这里是玷污自己行为的意思。

“捐”,丢弃,舍弃。现在,此义仅保存在成语中,如“为国捐躯”。

“跪”,古人席地而坐,跪时腰伸直,示敬之意。

“无它”,它”本指蛇,上古时人们穴居,以蛇为患,见面则问“无它(蛇)乎”。后来转化为“没什么”的意思。

“成于机杼”,今语要倒过来说,在织布机上织成。“机”,最早就是指织布机。杼,机上的梭子。

“累寸不已”,(倒装句,不以累寸),不停地一寸一寸地积累。

“若”,假若。楚地方言,今保留。

“捐失”,即失去,这是两个近义词组成的双音词。捐,也有“失”义。

"稽废",稽延荒废

“积学”,积累学识。

“日知其所亡”,语出《论语·子张》:“子夏曰:‘日知其所亡,月无忘其所能,可谓好学也已矣。’”亡:通“无”,没有。

“何异断斯织乎”,也要倒着说,跟割断这块帛有什么不同。异:不同。

“感其言”,(倒装句),被这番话感动。

“复还终业”,以下尚有“遂七年不反。妻常躬勤养姑,又远馈羊子”等句,然后转叙他事。 

“遗金一饼”,一块丢失的金子 

“尝" 曾经。 

“还以与妻”,以,把。

鉴赏

  本文是一篇人物传记。它通过两个小故事,赞扬了羊子的妻的高洁品德和过人才识。乐羊子妻的两段话,不管是过去,现在,还是将来;并且对不同民族,不同政见,不同文化,不同宗教的人来说都有着深远的意义。她告诫人们:做人就必须具备高尚的品德,做事就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  1.乐羊子妻不但不收丈夫拾来的金子,而且用“志士不饮盗泉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”的典故说服丈夫,进一步指出因贪小利而失大节的危害,使乐羊子非常惭愧,知错就改并远寻师学。

  2.乐羊子妻“引刀趋机”以自己织布必须日积月累“遂成丈匹”的切身体会,说明求学必须专心致志,持之以恒的道理,最后归结到“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!”妻子这一番借织布来讲道理的话,使乐羊子深受感动,最后“复还终业”。

范晔(南北朝)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 ►诗词4首

其它诗句

送东阳马生序

  余幼时即嗜学。家贫,无从致书以观,每假借于藏书之家,手自笔录,计日以还。天大寒,砚冰坚,手指不可屈伸,弗之怠。录毕,走送之,不敢稍逾约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,余因得遍观群书。既加冠,益慕圣贤之道,又患无硕师、名人与游,尝趋百里外,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。先达德隆望尊,门人弟子填其室,未尝稍降辞色。余立侍左右,援疑质理,俯身倾耳以请;或遇其叱咄,色愈恭,礼愈至,不敢出一言以复;俟其欣悦,则又请焉。故余虽愚,卒获有所闻。

  当余之从师也,负箧曳屣,行深山巨谷中,穷冬烈风,大雪深数尺,足肤皲裂而不知。至舍,四支僵劲不能动,媵人持汤沃灌,以衾拥覆,久而乃和。寓逆旅,主人日再食,无鲜肥滋味之享。同舍生皆被绮绣,戴朱缨宝饰之帽,腰白玉之环,左佩刀,右备容臭,烨然若神人;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,略无慕艳意。以中有足乐者,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。盖余之勤且艰若此。

  今虽耄老,未有所成,犹幸预君子之列,而承天子之宠光,缀公卿之后,日侍坐备顾问,四海亦谬称其氏名,况才之过于余者乎?

  今诸生学于太学,县官日有廪稍之供,父母岁有裘葛之遗,无冻馁之患矣;坐大厦之下而诵《诗》《书》,无奔走之劳矣;有司业、博士为之师,未有问而不告,求而不得者也;凡所宜有之书,皆集于此,不必若余之手录,假诸人而后见也。其业有不精,德有不成者,非天质之卑,则心不若余之专耳,岂他人之过哉!

  东阳马生君则,在太学已二年,流辈甚称其贤。余朝京师,生以乡人子谒余,撰长书以为贽,辞甚畅达,与之论辩,言和而色夷。自谓少时用心于学甚劳,是可谓善学者矣!其将归见其亲也,余故道为学之难以告之。谓余勉乡人以学者,余之志也;诋我夸际遇之盛而骄乡人者,岂知余者哉!

梁鸿尚节

  (梁鸿)家贫而尚节,博览无不通。而不为章句。学毕,乃牧豕于上林苑中,曾误遗火,延及他舍。鸿乃寻访烧者,问所去失,悉以豕偿之。其主犹以为少。鸿曰:“无他财,愿以身居作。”主人许之。因为执勤,不懈朝夕。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,乃共责让主人,而称鸿长者。于是,始敬鸿,悉还其豕。鸿不受而去。

  (选自南宋·范晔《后汉书.卷八十三》

孙泰

未知-佚名

  孙泰,山阳人也,少师皇甫颖,操守颇有古贤之风。泰妻即姨妹也。先是姨老矣,以二子为托,曰:“其长损一目,汝可娶其女弟。”姨卒,泰娶其姊。或诘之,泰曰:“其人有废疾,非泰不可适。”

  众皆伏泰之义。尝于都市遇铁灯台,市之,而命洗刷,却银也。泰亟往还之。

  中和中,将家于义兴,置一别墅,用缗钱二百千。既半授之矣,泰游吴兴郡,约回日当诣所止。居两月,泰回,停舟徒步,复以余资授之,俾其人他徙。于时睹一老妪,长恸数声。泰惊悸,召诘之,妪曰:“老妇尝事翁姑于此,子孙不肖,为他人所有,故悲耳。”泰怃然久之,因绐曰:“吾适得京书,已别除官,不可住此,所居且命尔子掌之。”言讫,解维而逝,不复返矣。

唐临为官

  唐临为万泉丞。县有囚十数人,皆因未入赋而系。会暮春时雨,乃耕作佳期。唐临白县令:“囚人亦有妻儿,无稼穑何以活人,请出之。”令惧其逸,不许。唐临曰:“明公若有所疑,吾自当其罪。”令因请假归乡。临悉召囚令归家耕作,并与之约:农事毕,皆归系所。囚等感恩,至时毕集县狱。临由是知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