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禽论祀爰居

先秦-佚名

  海鸟曰“爰居”,止于鲁东门之外二日。臧文仲使国人祭之。展禽曰:“越哉,臧孙之为政也!夫祀,国之大节也,而节,政之所成也。故慎制祀以为国典。今无故而加典,非政之宜也。

  “夫圣王之制祀也,法施于民则祀之,以死勤事则祀之,以劳定国则祀之,能御大灾则祀之,能捍大患则祀之。非是族也,不在祀典。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,其子曰柱,能植百谷百蔬。夏之兴也,周弃继之,故祀以为稷。共工氏之伯九有也,其子曰后土,能平九土,故祀以为社。黄帝能成命百物,以明民共财。颛顼能修之,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,尧能单均刑法以议民,舜勤民事而野死,鲧障供水而殛死,禹能以德修鲧之功,契为司徒而民辑,冥勤其官而水死,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,稷勤百谷雨山死,文王以文昭,武王去民之秽。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,郊尧而宗舜;夏后氏禘黄帝面祖颛顼,郊鲧而宗禹;商人禘舜而祖契,郊冥而宗汤;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。幕,能帅颛顼者也,有虞氏报焉;杼,能帅禹者也,夏后氏报焉;上甲微,能帅契者也,商人报焉;高圉、太王,能帅稷者也,周人报焉。凡禘、郊、祖、宗、报,此五者,国之典祀也。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,皆有功烈于民者也。及前哲令德之人,所以为民质也;及天之三辰,民所以瞻仰也;及地之五行,所以生殖也;及九州名山川泽,所以出财用也。非是,不在祀典。今海鸟至,已不知而犯之,以为国典,难以为仁且知矣。夫仁者讲功,而知者处物。无功而祀之,非仁也;不知而不问,非知也。今兹海其有灾乎?夫广川之鸟兽,恒知而避其灾也。”

  是岁也,海多大风,冬暖。文仲闻柳下季之言,曰:“信吾过也。季子之言,不可不法也。”使书以为三策。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
  名叫“爰居”的海鸟,停在鲁国国都东门外已经两天了。臧文仲命令国都里的人都去祭祀它,展禽说:“臧孙治理政事太越礼了!祭祀,是国家的大法,而法度,则是政治成功的基础。所以要慎重地制定祀典作为国家的常法。现在无故增加祀典,不是治理政事的正确方法。

  “圣明的先王制定祀典的准则是,对百姓执行法度就祭祀他,努力王事而死就祭祀他,安定国家有功就祭祀他,能防止重大灾害就祭祀他,能抵御重大祸患就祭祀他,不是这一类的,不在祀典之内。从前神农氏拥有天下,他的后代名叫柱,能种植各种谷物和莱蔬;夏朝建立以后,周的始祖弃继承了柱的事业,所以作为谷神祭祀他。共工氏称霸九州,他的后代担任土官之长,称为后土,因能治理九州的土地,所以作为土神祭祀他。黄帝能替各种事物命名,使百姓了解事物的名称,供给所需的财赋,颛顼又能进一步加以修定;帝喾能序列日、月、星辰以安定百姓,尧能竭力平均刑法以为百姓的准则,舜努力民事而死于野外,鲧堵洪水而被杀,禹能以德行修正鲧的事业,契任司徒而百姓和睦,冥尽水官的职责而死于水中,汤以宽大治理百姓并替他们除掉邪恶的人,后稷致力于谷物种植而死在山间,文王以文德昭著,武王除掉百姓所唾弃的坏人。所以有虞氏禘祭黄帝而祖祭颛顼,郊祭尧而宗祭舜;夏后氏禘祭黄帝而祖祭颛顼,郊祭鲧而宗祭禹;商朝人禘祭帝喾而祖祭契,郊祭冥而宗祭汤;周朝人禘祭帝喾而郊祭后稷,祖祭文王而宗祭武王。幕是能继承颛顼的人,有虞氏为他举行报恩祭;季杼是能继承夏禹的人,夏后氏为他举行报恩祭;上甲微是能继承殷契的人,商朝人为他举行报恩祭,高圉、太王是能继承后稷的人,周朝人为他们举行报恩祭。总共有禘、郊、祖、宗、报,这五种,是国家的祭祀大典。加上土神、谷神、山川之神,都是对百姓有功绩的;还有,前代有智慧和美德的人,是百姓所信赖的;天上的日、月、星辰,是百姓所仰望的;地上的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是万物赖以生长繁殖的;九州的大山川泽,是赖以出产财富的。不是上述这些,不在祀典之内。现在海鸟飞来,自己不懂而去祭祀它,当作国家的大典,这就难以算是仁爱和智慧了。仁者善于评价功劳,智者善于处理事物。海鸟无功而祭祀它,不是仁;自己不懂又不问,不是智。现在这一带海上恐怕将有灾害吧?大江大海的鸟兽,总是预先知道并躲避即将到来的灾害的。”

  这年,海上多大风,暖冬。文仲听了柳下季的话说:“确实是我的错啊!季先生的话,不可不当做原则啊!”让属下写了三个竹简分送给司马、司空、司徒 。

注释

(1)越:指越礼。展禽,即柳下惠(季),鲁大夫。

(2)烈山氏:即神农氏。

(3)弃:传说为周之始祖,尧舜时农官。

(4)共工氏:传说不一,一说为水官。九有:即九州。

(5)九土:九州的土地。社:土地神。

(6)命:名。成命:定百物之名。

(7)颛顼:音专须,即高阳氏,黄帝之孙。

(8)帝喾:音酷。即高辛氏,黄帝之曾孙。三辰:日、月、星。固:安定。

(9)单:通“殚”,尽。仪:善。

(10)契:传说为商之始祖。辑:和睦。

(11)冥:契六世孙,夏时水官。

(12)稷:即弃。

(13)禘、祖、郊、宗、报:均为祭礼名。帅:遵循。

(14)质:诚信。

(15)五行: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

(16)策:古代写字用的竹简或木板。

鉴赏

  臧文仲叫国人去祭祀海鸟“爰居”,引起展禽的一番大议论。这番议论反映出:祭祀是当时国家的大事,但只有为人民建立了功劳的人以及有益于人民的事物,大家才把它当作神来祭祀。虽然有迷信的色彩,但主张“仁者讲功,智者处物”,反对“淫祀”,在古代却是颇有见地的。

其它诗句

子鱼论战

  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陉。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
  楚人伐宋以救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听。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
  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

驳复仇议

  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
  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
  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
  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
  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
  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
  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
待漏院记

  天道不言,而品物亨、岁功成者,何谓也?四时之吏,五行之佐,宣其气矣。圣人不言而百姓亲、万邦宁者,何谓也?三公论道,六卿分职,张其教矣。是知君逸于上,臣劳于下,法乎天也。古之善相天下者,自咎、夔至房、魏,可数也,是不独有其德,亦皆务于勤耳,况夙兴夜寐,以事一人。卿大夫犹然,况宰相乎!朝廷自国初因旧制,设宰臣待漏院于丹凤门之右,示勤政也。至若北阙向曙,东方未明,相君启行,煌煌火城;相君至止,哕哕銮声。金门未辟,玉漏犹滴,彻盖下车,于焉以息。待漏之际,相君其有思乎?

  其或兆民未安,思所泰之;四夷未附,思所来之。兵革未息,何以弭之;田畴多芜,何以辟之。贤人在野,我将进之;佞臣立朝,我将斥之。六气不和,灾眚荐至,愿避位以禳之;五刑未措,欺诈日生,请修德以厘之。忧心忡忡,待旦而入,九门既启,四聪甚迩。相君言焉,时君纳焉。皇风于是乎清夷,苍生以之而富庶。若然,总百官、食万钱,非幸也,宜也。

  其或私仇未复,思所逐之;旧恩未报,思所荣之。子女玉帛,何以致之;车马器玩,何以取之。奸人附势,我将陟之;直士抗言,我将黜之。三时告灾,上有忧也,构巧词以悦之;群吏弄法,君闻怨言,进谄容以媚之。私心慆慆,假寐而坐,九门既开,重瞳屡回。相君言焉,时君惑焉。政柄于是乎隳哉,帝位以之而危矣。若然,则下死狱、投远方,非不幸也,亦宜也。

  是知一国之政,万人之命,悬于宰相,可不慎欤?复有无毁无誉,旅进旅退,窃位而苟禄,备员而全身者,亦无所取焉。

  棘寺小吏王某为文,请志院壁,用规于执政者。

辨奸论

  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。惟天下之静者,乃能见微而知著。月晕而风,础润而雨,人人知之。人事之推移,理势之相因,其疏阔而难知,变化而不可测者,孰与天地阴阳之事。而贤者有不知,其故何也?好恶乱其中,而利害夺其外也!

  昔者,山巨源见王衍曰:“误天下苍生者,必此人也!”郭汾阳见卢杞曰:“此人得志。吾子孙无遗类矣!”自今而言之,其理固有可见者。以吾观之,王衍之为人,容貌言语,固有以欺世而盗名者。然不忮不求,与物浮沉。使晋无惠帝,仅得中主,虽衍百千,何从而乱天下乎?卢杞之奸,固足以败国。然而不学无文,容貌不足以动人,言语不足以眩世,非德宗之鄙暗,亦何从而用之?由是言之,二公之料二子,亦容有未必然也!

  今有人,口诵孔、老之言,身履夷、齐之行,收召好名之士、不得志之人,相与造作言语,私立名字,以为颜渊、孟轲复出,而阴贼险狠,与人异趣。是王衍、卢杞合而为一人也。其祸岂可胜言哉?夫面垢不忘洗,衣垢不忘浣。此人之至情也。今也不然,衣臣虏之衣。食犬彘之食,囚首丧面,而谈诗书,此岂其情也哉?凡事之不近人情者,鲜不为大奸慝,竖刁、易牙、开方是也。以盖世之名,而济其未形之患。虽有愿治之主,好贤之相,犹将举而用之。则其为天下患,必然而无疑者,非特二子之比也。

  孙子曰:“善用兵者,无赫赫之功。”使斯人而不用也,则吾言为过,而斯人有不遇之叹。孰知祸之至于此哉?不然。天下将被其祸,而吾获知言之名,悲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