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扬州人,字方叔。李定孙。徽宗政和二年进士。历官中书舍人。出为两浙、江西、湖南抚谕使,具奏官吏能否,民事冤抑,听陈诉,为申理。以奉使称职,除给事中、吏部侍郎。历江西路提刑,以徽猷阁待制知吉州,奉祠归。有《己酉航海记》、《大隐集》。
(1319—1388)元明间常州府江阴人,字原吉。元至正中,作《河清颂》,台臣荐之,称疾辞。避乱于淞之青龙江,再迁上海乌泥泾,筑草堂以居,自号最闲园丁。辞张士诚征辟,而为之划策,使降元以拒朱氏。明洪武十五年以文学录用,有司敦迫上道,坚卧不起。自称席帽山人。诗多怀古伤今,于张氏之亡,颇多感慨。有《梧溪诗集》七卷,记载元、明之际人才国事,多史家所未备。